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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

来源:常山信息港 发表时间:2020-08-30 10:42

9月5日,广州市体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广州市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8月22日正式印发。这一《办法》推出多项管理措施,进一步完善市内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治理体系。

据了解,广州作为国家重点中心城市,土地资源紧缺、人口众多、体育健身需求旺盛,但在近年来因区域发展不平衡、管理不到位等因素,降低了市民对社区健身设施的体验感,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针对该问题,由市体育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立足我市实际,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借鉴外地相关办法成果,通过多轮意见征求,并结合近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走访考察市内多个社区,最终出台该《办法》。

据介绍,《办法》分为五个部分,共三十三条,在落实上位法的基础上,对广州市社区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了具体、细致的规定,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具体内容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便于社区全民健身设施的基层管理人员精准适用。

“总则”部分规定了《办法》的使用范围和社区全民健身设施的意义、建设管理主体、总体要求、资金来源。“社区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部分规定了设施建设的原则、要求、质量标准,明确了管理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及编制《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名录》的责任,并提出了加大资金投入的要求。 “社区全民健身设施的管理”部分规定了设施管理维护的总体要求、责任单位、巡查排查要求和程序、监管机制,明晰了各类设施问题的处理程序、处理方式及处理期限。 “责任追究”部分规定了设施管理维护责任单位、维护专员、属地管理部门或单位的问责制度。“附则”部分约定了《办法》有效期为5年。《办法》亮点纷呈,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厘清设施定义。《办法》厘清了社区全民健身设施的定义,对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了具体、细致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明确了社区全民健身设施是指由政府或社会力量建设并面向公众开放的用于社区群众体育健身活动的公益性体育设施。

二是明确责任主体。《办法》设定了设施的管理主体和责任主体,在一般情况下,设施的资产登记主体是管理和维护责任单位;无登记的,实际出资建设单位是管理和维护责任单位;由居委会、村委会建设的设施,该居委会、村委会是管理和维护责任单位;通过捐赠、赞助等形式建设的设施,受赠单位是管理和维护责任单位;无法确定受赠单位的,所在地街、镇或者其指定的组织是管理和维护责任单位。

三是确立管理程序。《办法》确立社区全民健身设施维护和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程序,通过日常巡查、每半年集中排查、责任人员问责等三重措施,着力提高设施正常使用率。建立设施日常巡查处理制度,及时排查设施、场所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建立集中排查制度,设施管理和维护责任单位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组织一次集中排查,对设施存在的各类问题集中统一处理。建立相关责任人员问责制度,由有权机关对存在不当情形的设施管理和维护责任单位进行处理。《办法》还把设施存在的问题划分为安全问题、维修问题、更换问题、报废问题和其他问题5大类,并分别明确了处理的程序、方式和期限。

四是设立维护专员。《办法》创新设立了社区全民健身设施维护专员制度,要求设施管理和维护责任单位应设专人负责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并确保设施的安全、规范、有序、正常使用,确保管理和维护工作及时到位,精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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