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家网北京7月9日电 据福州市中级公众法院官方微信音讯,昔日上午,福建省福州市中级公众法院公开宣判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曾志权行贿案,对被告人曾志权以行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力终生一生没世,并处没收集团所有工业;对曾志权贿赂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7年,被告人曾志权操作子细广东省账目厅副厅长、厅长职务上的便利,为关连单位与整体在失去启示用地、承建工程等事情上供应捐赠,直接或经由过程其远支属犯科收受财物合计折合群众币1.408091285亿元。
福州市中级大众法院认为,原告人曾志权的举动造成贿赂罪。鉴于曾志权到案后或是照实供述自身的恶行,主动交代劳案结构尚无主宰的有部分行贿立功结果,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存在法定、酌定从轻责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分。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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