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4日电 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7月4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孙波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对被告人孙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对孙波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孙波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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