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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地方经济成功转型写下浓重一笔

来源:常山信息港 发表时间:2019-07-07 11:07

“南京法院2017年以来新收破产类案件1252件,审结1043件,相较前五年分别增长121.59%和143.69%,累计化解企业债务近180亿元,妥善安置职工4000多人,盘活土地厂房面积120多万平方米,为地方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7月2日下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破产审判白皮书》公布了这一组数字。

记者了解到,作为2017年4月设立的江苏首家中级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在这些数字背后更令人关注和肯定的,则是在全国破产审判领域叫得响的“南京模式”。“包括清理低效劣势企业、构建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专业化建设、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等经验做法,都是首创性的。”南京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道林介绍,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的背景下,南京法院系统切实运用破产法治思维和方式妥善处置低效劣势企业,为完善中国特色市场退出机制、构建现代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近年来,南京在经济转型上取得较大成功,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制造装备、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新材料、节能环保等多个新兴产业逐步替代了石油、化工、钢铁等高能耗高污染产业,GDP增长值突飞猛进。这背后,政法机关尤其是南京法院系统承担了保障稳定促进转型的重任。

“随着全社会破产法治意识的增强以及市场退出制度的常态化,中小微企业和一批高消耗、高污染、高危险但低产出、低效益的企业逐步成为市场退出主流。”南京中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王静介绍,仅2017年以来审理涉及大型企业的破产类案件149件,占比11.9%,而涉及中小微企业达1103件,占比88.1%。其中有284家破产企业最终获得平稳市场退出。

从行业分布上看,这些债务企业主要集中在船舶、轻纺、机电等传统制造行业,涉及案件770件,占比65%。由于宏观调控政策及企业资金链断裂等原因,房地产企业进入破产及强制清算程序的案件有49件。

“审理中,我们发现停业时间最长的企业已经滞留市场23年,法院通过提升审判质效、快速规范地处置低效劣势企业显得十分迫切。”王静介绍,2017年以来集中处置低效劣势企业达120家。

南京法院还围绕南京市委、市政府“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任务,按照“分期分批、先易后难”的原则,采取“集中+简化”模式加快审理进度,并先期就国有低效劣势企业出清举行专题座谈,针对职工安置、风险排查、企业分批处置等提出指导建议,为受案后“高效出清”打下良好基础。

南京中院还率先探索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适用相应的审理规则、选任相应管理人,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2017年4月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新收破产类案件782件,平均结案周期213天,适用简易程序案件70件,平均结案周期106天。

“企业破产成本占比从22%下降至11%。”南京中院副院长姚志坚介绍,仅为了解决送达难问题,就采用关联送达、现场张贴及信息化等多种方式,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系列公告。还尝试运用互联网技术打破时空限制,通过现场与微信视频会议同步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让债权人便捷地参加会议,保障全体债权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南京中院还获得党委政府支持,在全国首创设立金陵破产管理人援助基金会,同时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形成了“两会”并行的南京模式,目前已向29起案件的管理人发放援助基金1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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