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5日从最高大众查察院获悉,即日,吉林省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王锐(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吉林省查察院指定管辖,由吉林市检察院向吉林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查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奉告了被告人王锐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询问了原告人,听取了分说人的见地。吉林市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控告:原告人王锐在子细白都邑副市长、白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时期,哄骗职务上的便当,为他人谋取所长;行使位子组成的便捷前提,通过此外国度任务人员职务上的举动,为交付人谋取不正当所长,多次收受外人贿赂,数额格外弘大,该当以受贿罪核办其刑事义务。(记者 徐日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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