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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网购“政府公章”只为开网店

来源:常山信息港 发表时间:2019-05-20 16:51

26岁的浙江嘉兴海宁人妮某(化名),花180元买了一枚假的政府公章。

她拿着伪造的公章想干什么“大事”?居然是为了自己开网店。

妮某在海宁许村镇某家纺城经营一家专卖布艺的门店。

最近,妮某发现身边许多同行都开了网店,生意不错,妮某决定自己也开一家网店。

通过向某网购平台咨询,妮某了解到该平台上的网店分个人卖家和企业卖家。

企业卖家与个人卖家相比,认证准入门槛要高很多,申请所需材料也要多。但相比之下,企业卖家的网店更容易吸引顾客招揽生意,所以妮某下决心要申请开设企业卖家类型的网店。

在申请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告诉妮某,必须上传一份经营用房的“房屋产权证明”。妮某犯难了,因为她缺少的就这是最重要的材料“房屋产权证明”。

妮某家的房子,属于很早以前的农村自建厂房,“房屋产权证明”是无法开具的。

另外,“房屋产权证明”上还需要加盖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的公章。

妮某心想:真的公章盖不到,那就自己订做一个公章,想怎么盖就怎么盖。反正只需要把证明上传到浙江政务网就好了,纸质材料不需要交上去,应该不会被发现。

妮某在某网购平台上找到一家刻章店,并以180元的价格拍下了一枚刻有“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的印章。

5月14日,妮某收到这枚伪造的政府公章,迫不及待地将在自己准备好的房屋产权证明上盖上了这枚公章,并且拍照上传到了浙江政务网上。

许村市场监管分局的工作人员在收到妮某上传的资料后,一眼就发现房屋产权证明上的公章不对劲,涉嫌伪造,立即报警。

海宁警方很快将妮某抓获。

目前,妮某因涉嫌伪造编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对于销售印章的网店,海宁警方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据了解,公章的审批、刻制以及使用的所有环节,都是相当严格的。国家将刻字业(包括刻字工厂、刻字店、刻字摊等)纳入特种行业,归公安机关实行治安管理。(记者 蒋慎敏 通讯员 何家驹 王燕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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