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巡视整改中,国务院扶贫办党组承担双重责任,一方面,狠抓自身存在问题的整改,明确了8个方面的整改任务;另一方面,按照中央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要求,积极指导地方和部门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梳理出13个省(区、市)和11个部门、2个中管企业脱贫攻坚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整改确定8个方面42项整改任务,细化为243条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已完成和已落实的有214条,占88%,其他整改措施正在有序推进。中央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已经按要求全部办理完毕。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把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与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通报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扶贫领域各类检查督查考核发现问题的整改有机结合起来,一次整改、一体解决。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民生领域问题线索1374件,立案28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3人,组织处理111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56起。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820件,同比下降12.57%;立案203件,同比上升76.5%;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7人,同比上升257%;组织处理114人,同比上升18.7%;移送司法机关30人;通报曝光121起典型案例。
水利部党组对巡视组反馈意见逐条认真梳理,针对三大类35项问题,研究明确了91项整改措施,逐项确定整改时间、责任人、责任单位及配合单位。党组将巡视整改工作列入2019年督办事项和考核事项,确保2020年6月底前全部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以这次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突出整改实效,在前三个月集中整改的基础上,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对已经整改的整改措施适时组织检查,确保整改成效;对有明确时间节点的整改措施紧盯不放,持续推进;对长期整改的整改措施跟踪落实,一抓到底;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坚决处理,确保件件有落实。高质量完成年底前需要完成的50项整改措施,并持续抓好长期整改措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