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已由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6月28日通过并发布,其中第七条明确指出“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建设、维护、运用12348中国法网黑龙江网站和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为公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记者从黑龙江省司法厅获悉,2018年全省共接待法律咨询83343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145件。
社会和谐的“稳压器、减压阀”
“12348”热线是面向社会、服务群众的惠民窗口,是承载近千万市民百姓法律问题咨询解答的服务平台,是困难群众寻求法律援助的便捷通道。短号中“48”取“司法”之谐音,寓意寻求法律服务,调解民间纠纷请找司法行政机关。
2018年8月,哈尔滨市民杨女士给“12348”热线送来了“无私援助服务 情系百姓冷暖”的锦旗。据了解,杨女士在哈尔滨某小区购买一套房产,由于房屋实际面积少于合同中约定的面积,所以杨女士决定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但是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并未受理当事人的案件,且没有说明原因,杨女士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给12348热线打来电话。接线员给出答复: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若不予立案,按照法律规定应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可以对此裁定书提出上诉。几天后,杨女士来电称她的案件已经被法院受理,后又多次来电咨询了证据准备、诉讼期限和程序的具体问题,接线员均给予了适当的建议和法律指引。杨女士胜诉后特意拨打“12348”热线表达了感谢之情。
据哈尔滨市司法局局长吴勇介绍,哈尔滨市“12348”热线的6名接线员,全部具有律师资格证书,平均年龄27岁,是一支年轻、向上、专业的服务团队。“12348”热线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稳压器、减压阀”的重要作用。
大庆司法局推行首问负责制
《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提及的“为公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内容中明确要求:“(一)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以及其他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二)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经常发生的民事法律行为,提供民事合同范本。”
今年3月下旬,大庆市某学校教师打进“12348”热线,咨询离婚后子女抚养费问题。该教师与前夫离婚后约定每月给付前夫子女抚养费,有的通过转账留有记录,有的是现金支付没有凭证,而前夫对于没有凭证的不予承认,另外男方认为女方收入增加了,应该多给钱,双方发生争议。
法援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案情后,将双方约到一起进行面对面调解,阐明本案中涉及的法律关系及相关规定,最后达成一致,女方按现有月收入的25%给付抚养费。双方握手言和,一起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
大庆市司法局局长刘勇告诉记者,大庆市“12348”热线自开通以来,始终坚持以服务城乡群众、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强化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职能。
市司法局成立了由分管领导挂帅的“12348”法律服务联动领导小组,合理划分职责权限,明确指导管理关系。建立了“两级接听、三方通话、三级服务、上下衔接、内外联动”的服务网络和运行机制。同时推行首问负责制,由首先接话、接访人对该咨询服务负责到底,保证了内部各项工作有序运行。进一步明确了值班制度、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把各项业务纳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做到了有章可循、依制办事、有条不紊。
针对不同困难群体的“私人定制”
牡丹江市自2012年正式开通“12348”热线以来,每天打进求助电话的络绎不绝。
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大厅,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辉和值班律师从早上8点半开始就全部到岗,环视四周,墙上各项规章制度、法律援助工作流程直观清晰醒目,另一面墙上挂满了写着感谢词的锦旗,红彤彤一片。
2019年春节期间,李辉将“12348”热线与自己的手机绑定,确保所有求助者的“道路”畅通。
“我女儿亲自给我打电话了”,今年春节前夕,李辉这次接到的电话不是求助而是报喜。电话那头老人姓冯,儿子在服刑中,瘫痪的大女儿远嫁他乡与老人基本断绝关系,二女儿在外打工也有一年多不联系母亲。前几天老人拨打“12348”热线求助,想要“告”二女儿。李辉了解情况后,亲自联系二女儿做思想工作,晓之以情,成功说通了二女儿。
李辉告诉记者:“老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帮她打官司,但是周期长,效果也不好。官司赢了,却输了亲情。”
黑龙江省司法厅以“法律援助惠民生”活动为载体,针对困难群体的不同法律需求,精准提供了一系列法律援助“套餐服务”。针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维权讨薪”是关键,有力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针对留守妇女和特殊困境儿童,不懂法是她们面临的最大问题。黑龙江省司法厅法援处做客黑龙江广播电台直播间,通过广播向广大妇女听众宣传专项活动相关政策,接听妇女听众咨询热线,详细解答了有关赡养费给付、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以及离婚后抚养权变更等问题,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和好评。(记者 崔东凯 张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