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13日电 据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消息,2019年5月13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财政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张少春受贿案,对被告人张少春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对张少春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新闻排行榜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