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一座自己的小岛,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简直令人神往。在广东,这将不再是梦想。
这个海岸线绵长,海岛众多的沿海大省,上个月出台的《关于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市场化出让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昨天(5月10日)正式实施。这意味着,纳入出让的无居民海岛,只要是出价合理,符合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你也可以当岛主啦!
该《办法》由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适用于在广东省政府审批权限内,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以下统称市场化出让)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活动。作为国内率先推动无居民海岛市场化出让的地区,这一《办法》的实施,为广东无居民海岛的经营性利用打开了一条通道。
市场出让选岛主
所谓无居民海岛,是指不属于居民户籍管理的住址登记地的海岛,属于国家所有。这次广东通过市场化出让的,只是——注意,重要的问题说三遍——“使用权!使用权!使用权!”根据《办法》规定,广东省政府审批权限内,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旅游娱乐、交通运输、工业仓储、渔业等经营性用岛,应当通过市场化方式出让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时不得存在权属和利益纠纷。”
那么,申请当岛主需要什么条件呢?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海洋局局长屈家树明确,单位和个人都可以申请!是不是兴奋得要跳起来了?别急,下面还有——
岛主当然不是随随便便当的,还是得有一定门槛:在符合海岛保护规划等法定规划前提下,单位和个人在申请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时,应当提交开发利用申请书,编制开发利用具体方案和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项目论证报告,提出用岛面积、方式和开发强度,明确对海岛各类自然资源和人文遗迹的保护措施,充分论证开发利用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
目前,我国对于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主要通过审批制方式进行。早在2003年7月,原国家海洋局等多个部门就联合发布了《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首次明确提出“允许个人或机构开发利用无人岛,租用期最长为50年”。2011年4月,公布了首批可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名录,涉及江苏、浙江、海南等8个省区,共计176个无人海岛,其中广东60个,开发主导用途涉及旅游娱乐、交通运输、渔业、公共服务等多个领域。
而广东此次推出市场化出让的办法,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配置资源,实现政府和市场作用的有效结合,具有重要的改革创新意义。
什么价?
《办法》明确,用岛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无居民海岛使用金。那么问题来了:获得一个海岛使用权,美滋滋地当岛主,到底需要多少钱?
屈家树表示,无居民海岛市场化出让的价格,是多种因素综合计算的结果。具体来说,是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特别是财政部和原国家海洋局发布的无居民海岛的海域使用金的征收标准来确定的,在此基础上,还要考虑地理位置、开发方式以及附近土地的基准价格综合来考虑。
首先,得根据各用岛类型的收益情况,纳入生态环境损害成本等因素,确定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最低标准,也就是单位面积每年的使用价格。
然后,再根据这个出让最低标准,计算出让最低价,即出让最低价=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面积×出让年限×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最低标准。海岛最终申请审批的出让价,不得低于这个最低价。
花了钱买了岛,最多可以使用多少年,则要看用途:养殖用岛十五年;拆船用岛二十年;旅游、娱乐用岛二十五年;盐业、矿业用岛三十年;公益事业用岛四十年;港口、修造船厂等建设工程用岛五十年。
怎么当?
了解了这些,想当岛主的小伙伴,是不是早就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了?《办法》对出让前期工作、市场化出让活动的具体流程、出让合同、使用金缴纳等均有详细规定。
《办法》明确,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审批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市场化出让方案(以下简称出让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市场化出让活动,受广东省政府委托办理用岛批复手续;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出让方案等相关材料的审查及上报工作;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无居民海岛出让前期工作并编制出让方案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价值评估报告,组织《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和《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项目论证报告》评审工作。
看了这些,是不是还是一头雾水?别急,广东的政策之所以是全国首创,还在于对出让程序进行了优化调整。
按照国家规定,无居民海岛的审批由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负责。主要流程是:编制单岛保护和利用规划,组织编制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和开发利用项目论证报告,向有审批权的机关提出用岛申请。经过批准后,缴纳海岛使用金,申请不动产登记。
而广东的《办法》将市场化出让活动前置,先出让,确定了使用权中标人、竞得人并缴纳使用金后,再由中标人、竞得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编制《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和《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项目论证报告》;通过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的有关评审后,中标人或竞得人应向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用岛批复,受省政府委托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内对用岛申请材料进行批复,并将批复结果抄送省政府办公厅。
在办理用岛批复后,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人可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有关规定,向海岛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登记,领取不动产权属证书。
注意些啥?
产权证书到手,你就可以宣告你的岛主身份了,但并不代表你可以在这个岛上为所欲为。
依据《海岛保护法》《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指导意见》《全国海岛保护规划》《广东省海岛保护规划》《广东省海岸带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广东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洋生态红线》等等等等,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海岛保护规划,遵循“科学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按照经批准的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和保护措施实施。
无居民海岛的法定用途包括旅游、交通、工业仓储、渔业、农林牧业、可再生能源、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国防等9种。特别强调一点,不包括开发房地产!
除了不能开发房地产以外,也不能不顾生态保护的需要,盲目开发海岛。岛主要严格依照海岛保护规划确定的海岛功能定位,对于大多数不具备开发条件的海岛要严格保护;对具备开发条件和自然生态被破坏的海岛,采取适度开发和修复相结合的路子,积极促进海岛自然生态恢复。
据原国家海洋局公布的数据表明,中国已有806个海岛消失,其中有700多个被填海连岛,66个是因开采石料被炸掉,自然消失的有30个。
在这方面,广东首个也是全国首个市场化挂牌的海岛——珠海三角岛正有望成为一个成功的先例。
据南方南君了解,在三角岛的开发中,它的岛主——珠海九控蓝色海洋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庆龙经过市场调研结合岛屿自身的资源条件,正努力将它打造成一个“生态+旅游”的海岛。第一是建立垃圾处理和循环利用系统,不仅可以全程观看垃圾处理,还可以引导游客用垃圾来换经处理后的化肥;第二是建立雨水收集系统和海水淡化系统,解决海岛饮用水的问题;第三是建立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的污水可以用于植被灌溉和部分生活用水等。未来,游客不仅可以体验海岛风情,还可以体验先进环保科教项目。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将为三角岛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5年后,三角岛将成为国内海岛游的重要目的地之一。希望可凭借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东风,获得良好政策扶持支持。”苏庆龙相信,三角岛将为国内海岛游开启一个新的局面。“目前正在做一期开发,主要铺设基础设施;二期陆续开发一些创新型旅游项目。我们计划2020年开放部分创新项目。”(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南方南工作室 贺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