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10日电 周五证监会例行发布会上发言人常德鹏介绍,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工作部署,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工作安排,加强诚信监管,提升资本市场诚信水平,近日,证监会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办公室根据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的数据信息,对2018年资本市场诚信状况进行了统计、分析。
截至2018年底,证监会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累计收录市场主体信息99.6万余条,覆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期货服务机构、境外证券类机构和交易所驻华代表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和人员;累计收录诚信信息42.9万余条,包括执法类信息、行政许可审批信息、监管关注信息、公开承诺信息、正面诚信信息和其他信息。同时,通过信息共享,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收录了外部委交换信息1285万余条。
从违法失信主体情况看,2018年度存在违法失信记录的机构共1251家。其中,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416家、非上市公众公司相关责任主体85家、公司债券发行人30家、证券公司(含分公司和营业部)69家、基金管理公司(含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37家、期货公司(含营业部)66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56家、基金销售机构36家、资信评级机构6家,会计师事务所36家、资产评估机构17家、律师事务所7家、私募基金管理人259家、机构投资者104家、其他违法失信机构27家。其中,以上市公司相关主体、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主体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相关主体为主,约占全部机构违法违规主体的60.8%。
2018年度存在违法失信记录的个人共2333人。其中,上市公司相关人员1306人、非上市公众公司相关人员112人、公司债券发行人相关人员51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107人、基金管理公司从业人员63人、期货公司从业人员70人、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业人员3人、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 156人、资产评估机构从业人员32人、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 5人、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78人、个人投资者338人、其他人员12人。其中,以上市公司相关人员(包括上市公司董监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个人投资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交易对方董监高,拟上市公司董监高)为主,占比56%。
从违法失信行为情况看,市场违法失信行为中信息披露违法失信行为仍然高居首位,占比50.1%,内控管理违法失信行为占比18.4%,业务经营违法失信行为占比16.4%,市场交易违法失信行为占比13.8%,其他违法失信行为占比1.3%。上市公司责任主体的违法失信行为主要是信息披露违法。
2018年,证监会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诚信建设的指示精神,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部署,深入推进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工作。修订出台了《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健全资本市场诚信自律准则,充实和完善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持续落实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联合惩戒,积极推进跨领域诚信约束,参与签订了15份联合惩戒和激励备忘录,探索创新联合惩戒新举措,对拒不缴纳罚没款当事人和不履行公开承诺的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开展联合惩戒,限制其乘坐火车高等级席位和民用航空器,取得突出效果。
此外,2018年,市场主体对诚信状况的关注大幅提升。各类市场主体向各派出机构申请实地查询诚信报告2687次,社会公众通过我会官网“市场诚信信息查询平台”栏目公开查询435.7万次,分别较上年增长了23.7%和43.3%。
常德鹏强调,今后,证监会将继续高度重视并持续加强诚信建设,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