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到商家寄出的货物后,申请“仅退款”,以各种理由“威逼”商家退款,吃掉货物……活跃在“撸口子”界的职业“吃货”群体,引起了舆论关注。说起吃货,很多人都惯于用这词来形容自己爱吃能吃,可“职业吃货”群体吃的是真货——商家发出的货。
据澎湃新闻报道,职业“吃货”已成撸界“新力量”,00后在校学生是其中的主力。比起职业索赔,他们都不需要本钱,也不需要太多专业知识,因此被称为“0撸”。如今他们还发展出教授“吃货”方法以及售卖个人信息、制造假证的黑灰产业链。
所谓“吃货”群,说白了就是利用对倾向于保护消费者的平台规则,在购买商品后以假冒品牌、质量问题和其他问题等理由向商家发送“仅退款”申请。在“吃货”撸界,撸商品叫“上车”,撸到叫“下车”,没撸到叫“翻车”。而商家也是苦“吃货”久矣,这无成本的套利方式,比羊毛党更坏。
更可怕的是,他们还会“繁殖”:在QQ群内,有些职业“吃货”病毒般地扩散各种撸货、教学链接,拉人、上车、退款
更可怕的是,他们还会“繁殖”:在QQ群内,有些职业“吃货”病毒般地扩散各种撸货、教学链接,拉人、上车、退款、吃货。某“吃货”群的管理员就称:如果徒弟、表弟有兴趣,“进群可领取0撸200+思路”、吃货详细教程等,但进群前提是向管理员交288元、388元的“学费”。
“吃货教程”+“收费教学”,这么完备的“吃货”体系,再加上庞大的“吃货”数量,俨然已形成了“撸界生态圈”。但圈子再大,这些“吃货”们撸来的也是不义之财。从眼下看,“吃货”群已经不仅仅是占小便宜那么简单了,那样成规模、有套路的“吃货撸电商”,必然在恶意利用规则漏洞中,损害了线上交易秩序:有商家就直言,店铺已经被职业“吃货”搞垮了。
鉴于此,无论是平台、商家、监管方,还是法律,都该拿这有辙,而不是任由他们利用规则漏洞做大。
就法律层面来说,类似问题在法律上不乏先例。此前媒体就报道,多名在校学生利用“闪电退款”服务规则诈骗网购平台被起诉,被法院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人民币5000元。“闪电退款”与“吃货”仅退款在操作方式上几乎一致,对职业“吃货”来说,无疑也是一种警示。
利用防止商家售假的程序,用虚假理由要求“仅退款”,本质上也是诈骗,这显然也需要置于法律显微镜下审视。
“吃货”群的问题,更暴露出平台本身的规则漏洞及管理不足。鉴于此,治理要靠事后的法律惩戒,更要依靠加强平台退货体系的审核和管理。尤其是在“吃货”群专“撸”电商已经肆无忌惮的情况下,完善平台的退款规则也是保障平台的良性运营。商家有无售假,不能光消费者一方说了算,就算不宜因此增加消费者的举证责任,也该有第三方鉴定,避免“诬告”。
说到底,公平的交易环境,是“买卖”双方的公平,而不是单单消费者一方。
而“吃货”们也别太猖獗,当心随时可能“翻车”,并为此承担法律责任。毕竟,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伯扬(媒体人)
文章转载自新浪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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