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于近期印发,29日,国新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相关情况。商务部、知识产权局、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以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为重点
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介绍,《意见》结合利用外资的新形势,以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为重点,以稳定外资规模、优化外资结构为目标,从4个方面提出了20条稳外资政策措施。
深化对外开放。继续压减全国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全面清理取消未纳入负面清单的限制措施等。加快金融业开放进程,优化汽车外资政策,着力营造公平经营环境等。
加大投资促进力度。优化外商投资企业科技创新服务,提升自贸区建设水平,提升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放平台引资质量,在中西部地区优先增设综合保税区。
深化投资便利化改革。降低跨境资金使用成本,提高外籍人员来华工作便利度,优化外资项目用地审批程序。
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全面实施外商投资法。建立健全投诉受理机构,强化监管政策执行规范性,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透明度,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重要作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支持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标准化工作等。
政府采购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
近年来,我国在改善营商环境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商务部外资司负责人叶威表示,《意见》以打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投资环境为着力点,围绕三方面出台一系列措施:提高新开放领域准入环节的透明度,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透明度,提高标准制定工作的透明度。
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说,我国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目前,发明专利审查周期保持在22.5个月左右,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5个月以内,审查效率处于国际第一梯队的水平。将进一步推动完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更好地服务于利用外资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