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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外资迎

来源:常山信息港 发表时间:2019-10-29 12:27

惠及支付机构95%以上的跨境电商企业客户、节约企业单证准备和审核时间50%以上、便利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使用……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对外发布,12条措施带来的新变化引发广泛关注。专家指出,此次出台的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12条措施,将进一步便利市场主体办理外汇业务,为稳外贸、稳外资提供有力支撑。

  银行和企业有更多自主权

  “在充分调研与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外汇局研究推出12项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措施,着力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谈及此次发布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如是说。

  具体来看,12项措施中,有6项直接涉及跨境贸易。根据《通知》,将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为信用良好的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外汇收支时,自主优化业务办理流程。

  王春英介绍,外汇局已于2019年初在粤港澳大湾区、上海、浙江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据试点银行反映,可节约企业单证准备和审核时间50%以上。本次改革将试点地区扩大至条件成熟的其他地区,并将试点业务范围从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扩大至服务贸易外汇收支。

  《通知》还提出,年度货物贸易规模在20万美元以下的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可不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手续;取消企业向外汇局报告业务初期进出口与外汇收支对应情况的要求;放宽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开立;便利企业分支机构名录登记;承包工程企业可将境外不同工程项目资金集中管理,调配使用,便利企业盘活境外沉淀资金,支持企业开拓多元化市场……

  “这次跨境贸易外汇管理政策调整,主要是赋予银行和企业更多自主权,从而实现诚信企业更加便利、小微企业更加简便、业务报告更加便捷、账户使用更加自主、登记手续更加清晰、资金使用更加高效。”王春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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