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长街、南北池子、东华门大街、五四大街等43片历史文化街区内,今后无论是架空线入地、增设综合管廊,还是安装新路灯,都将有统一的规范和标准。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作为北京市地方标准的《历史文化街区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已对外发布,明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污水厂固废厂等应迁出
北京市老城中,有30片历史文化街区分布在二环以内,房屋密集,道路普遍较窄。规范指出,对历史文化街区内现状已存在的大型市政设施,应进行统筹优化,提出调整措施。其中,历史城区内不应保留污水处理厂、固体废弃物处理厂(场)、区域锅炉房、高压输气与输油管线和贮气与贮油设施等环境敏感型设施;不宜保留枢纽变电站、大中型垃圾转运站、高压配气调压站、通信枢纽局等设施。
历史城区内不应新设置区域性大型市政基础设施站点,直接为历史城区服务的新增市政设施站点宜布置在周边地带。有条件的历史城区,应以市政集中供热为主;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历史城区宜采用燃气、电力等清洁能源供热。
入地管线依种类排位置
规范提出,历史文化街区管线综合规划应与街区保护规划相一致,应依据路网情况、道路宽度及周边用户需求等因素,合理规划各条道路下的管线种类和规模,在满足用户需求的前提下,尽量避免将各类管线集中布置在道路宽度较窄的路段。
管线宜采取地下敷设的方式,如何敷设,要根据道路宽度、管线规模等因素综合确定。比如,宽度在3米以下的道路,一般可布置给水、污水管线;宽度在3米至4米的道路,还可以布置电力或信息管线;宽度在8米至10米的道路,雨水、电力、信息、燃气、热力等管线均可“入地”。规范特别指出,宽度在10米以下的道路,不应设置高压、次高压燃气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