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长江渔业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不仅承受着沿岸城市污水、企业超标排放的“夹击”,更是被屡禁不绝的各种非法捕捞行为持续伤害。其中,素有“软黄金”之称的鳗鱼苗因人工繁殖培育技术存在瓶颈,在靖江等长江江段非法捕捞的野生幼苗,成了非法交易的“紧俏商品”。
10月18日上午10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靖江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由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王小朋等59人特大非法捕捞长江鳗鱼苗公益诉讼案,这是该法庭2019年6月揭牌成立以来的首起案件。
当天,作为江苏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呼应2020年开始的为期十年长江全流域禁捕重大决策,展示江苏法院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司法态度、提高环境资源审判社会影响力的重要举措,全省6家生态功能区环资法庭当天同步对20多件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集中审理和宣判。
2018年4月,泰州靖江警方捣毁了一个特大非法捕捞长江鳗鱼苗犯罪团伙,系国家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以来,发生在长江流域的全国首例从捕捞、收购到贩卖实施“全链条”打击的一宗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后经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审理,将禁渔期内使用“绝户网”等禁用渔具非法捕捞鳗鱼苗的丁林根等34人,以及非法统一收购和出售鳗鱼苗的王小朋等19人共计53名被告人,分别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了刑罚。
2019年7月15日,泰州市检察院以王小朋等人实施的行为,破坏了长江生态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为由,向南京中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除了已被刑事判决的被告之外,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6名因情节轻微未被刑事处罚的违法参与者也在此次公益诉讼中一并列为被告出席了当天的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