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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工作措施到位收效明显

来源:常山信息港 发表时间:2019-10-17 22:13

同一天,云南省三级检察院同时晒出公益诉讼成绩单,在滇各大新闻媒体争相报道……这是日前在云南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常委会的主导下,该省三级检察院同时召开“学《决定》、见行动、守护公益”新闻发布会上的情景。发布会上,云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施建邦介绍:“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有了坚强后盾,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合力推进,收效明显。”

重点办理8类公益诉讼案件

历时一年多,从2018年7月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公益诉讼工作,到今年9月28日该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下称《决定》),所有工作都在紧张有序中扎实推进。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钟灵介绍,《决定》的出台,离不开调查研究。坚持从省情出发,体现云南特色,注重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着眼管用实用可操作,不求面面俱到,这是《决定》制定的原则。

《决定》对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案件范围进行了细化,明确了8类重点办理的案件范围。在细化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基础上,围绕“公益保护”核心,将体现云南特点的农业面源污染、放射性污染、旅游消费、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风景名胜区保护、老年人权益保护等领域中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纳入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范围,使公益诉讼紧紧围绕云南省工作中心和大局,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和人民群众关切。风景秀丽的大理白族自治州云龙县白石镇有一片明代民间墓葬,罗志军等三人盗窃墓群内的梵文碑,并造成其中两块严重损坏。“云龙县检察院当时认为三名被告人的行为不仅涉嫌刑事犯罪,对梵文碑的损毁还侵害了国家公益,但是对‘文物保护’是否应纳入公益诉讼范畴不确定,于是他们层报到省院,我们又呈报最高检,最终获得最高检支持。”云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检察官李春丽向记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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