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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来源:常山信息港 发表时间:2019-10-14 23:22

一段时间以来,高空抛物坠物致人伤亡事件频发,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引发社会公众高度关注。本报编辑部收到一些读者的来信,读者在表达担忧的同时期盼加强治理,并提出意见建议。

如何加大力度治理高空抛物坠物,守护好公众“头顶上的安全”?记者采访了中国法学会、高校的法学专家,以及实务部门的法律工作者,回应读者的关切。

高楼抛物致人伤害后,公安机关应尽快查找肇事者

山西太原读者崔良平在来信中说,对于自己“头顶上的安全”,他着实是不够放心:家住一楼,经常看到楼上扔下来各种东西,两个月内玻璃就被砸坏了两次。有时小孩子正在一楼院子里玩耍,楼上就落下来小石头、核桃等杂物。

小到果核、塑料瓶,大到花盆、广告牌等等,许多物件一旦从高空落下,就有可能变成伤人利器。

高空抛物坠物的问题到底有多严重?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吴兆祥用一组数据进行了说明:“2016至2018年这3年,全国法院审结的高空抛物坠物的民事案件有1200多件,这1200多件中有近三成因为高空抛物坠物导致了人身损害;受理的刑事案件是31件,这31件里有五成多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实际上,进入诉讼领域的案件,只是其中的很小一部分。

“想讨说法,但不知道该找谁。”陕西宝鸡市的读者徐龙道出了许多受害者的无奈。他举例说,今年7月,他的私家车顶窗被一块石头砸坏。他认为,这个部位被砸,只可能是高空坠物所致,但他停车的位置恰好处在监控盲区。“监控没拍到是哪家扔的,也没人主动承认,怎么去查责任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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