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我国首次推出的“关税排除”制度?如何看待农业部等六部门“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联合发布会,发布会向外界释放了什么信号?这两个热点话题,在11日的新闻联播上连着足足说了7分钟。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的公告,经国务院批准,11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了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
根据排除清单,对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部分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起实施。
其中,清单一所列商品,包括虾苗、紫苜蓿、饲料用鱼粉、润滑油、润滑脂等12项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6日,不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对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予以退还,相关进口企业应自排除清单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按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
清单二所列商品,包括饲料用乳清、脱模剂等4项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6日,不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不予退还。
下一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将继续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适时公布后续批次排除清单。
总台在配发的国际锐评《中方公布排除清单缓解经贸摩擦对在华企业影响》一文中明确指出,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尽量减少经贸摩擦对在华企业的影响,体现出中方应对经贸摩擦一贯的冷静、理性,以及对企业和民众的高度负责。
中方对美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是为了捍卫国家核心利益与人民根本利益。中方坚决反对贸易战升级,不会为反制而反制,而是内外兼顾,综合考量,持续评估各类企业所受的影响,充分运用自主降低关税等财税措施,尽最大努力帮助企业缓解困难。此次关税排除清单出炉,表明中国应对经贸摩擦的政策组合更加完善。
澎湃新闻注意到,这也是我国首次推出“关税排除”制度。专家分析认为,此举不仅创新了关税政策手段,也有助于稳定国内市场预期,最终惠及民生。是中方应对经贸摩擦冲击,维护民众和企业利益的冷静、理性之举。
来自中国国际商会法律服务部的陈怀生介绍说,有效地缓解我们国家相关行业、企业受到中美经贸摩擦的影响。这也是我们一个关税制度的一个实践、一种创新。
根据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主要涉及虾苗、紫苜蓿、饲料用鱼粉等部分农产品,润滑油、润滑脂等高端工业中间品以及抗癌原料药等,共计16项商品。一方面这些商品基本无法从美国以外市场替代,另一方面加征关税不利于相关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
中国农业大学经管学院教授田志宏则表示,这一次我们选择排除的商品,应当说是产品的选择非常明确,(它)不是针对企业的,而是针对产品的。意味着所有进口和使用这些投入品的企业,都因此而能够降低成本。对整个行业发展是有利的,有利于居民的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