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浙江省嘉兴市检察院和嘉善县检察院的远程视频接访室里,两级检察院的检察官对2000公里外重庆市万州区的欧阳根华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宣读了对她的国家司法救助决定。视频里,欧阳根华原本焦虑的脸上终于露出了轻松的笑容。
2014年6月4日,李某驾驶机动车与欧阳根华的丈夫周某驾驶的电动车在嘉善县天凝镇东顺村发生碰撞,造成周某受重伤,并因伤势过重于2016年2月死亡。周某去世后,2017年,欧阳根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李某赔偿。2018年11月,嘉善县法院作出了执行裁定,但因被执行人李某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程序终结。今年3月,走投无路的欧阳根华向嘉善县检察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认为由于其丈夫周某的赔偿至今没有到位,造成她家庭生活极度困难,希望检察机关可以对她进行司法救助。
嘉善县检察院调查后认为,欧阳根华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给予司法救助。该院向嘉兴市检察院汇报该案情况后,嘉兴市检察院决定对欧阳根华进行两级检察院联动司法救助,最终两级检察院决定分别对她救助3万元,共计6万元。
考虑到救助申请人现位于2000公里外,不方便长途跋涉,在最高检技术部门牵头下,浙渝三级检察机关共同努力,由嘉善县检察院和嘉兴市检察院通过视频连线,向欧阳根华当场宣读了《司法救助决定书》。重庆市万州区检察院协助核实欧阳根华的身份、账户等信息,欧阳根华在《司法救助发放登记表》等文书、单据上签字画押。当日,6万元司法救助款即汇入欧阳根华的账户上。
“这笔来之不易的司法救助款,我一定要用好,争取早日脱贫。”欧阳根华在视频里对检察官说。(记者 范跃红 通讯员 单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