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短短3个月的时间里,涉及打击“恶意举报非法牟利行为”和“以‘打假’为名的敲诈勒索行为”的中央文件出台两次。
这意味着“假借‘打假’‘维权’的名义、通过恶意举报敲诈勒索商家牟利的‘职业索赔’现象,今后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打击。”在近日由市场监管部门、中国消费者协会和企业代表共同参加的职业索赔行为专题研讨会上,多位专家认为中央举动所释放出的这一政策信号颇为明显。
恶意举报每年超百万件
两次发文释出明确信号
一个触目惊心的事实是,近年来全国以“打假”“维权”为名发起的“职业索赔”恶意投诉举报每年超100万件。
职业索赔行为专题研讨会上在披露上述数据的同时,公布了相关调查结果:“职业索赔”逐渐呈现团伙化、专业化、规模化、程式化的特征和趋势,不仅严重困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影响营商环境,且“职业索赔人”滥用投诉举报、信息公开、复议诉讼、监察投诉等权利,挤占了有限的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
来自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说,一名“职业索赔人”因对市场监管部门处理结果不满,在深圳针对同一问题累计提起13起行政复议、26起行政诉讼案件。其间160余位执法、司法人员为其服务,耗时575天。在杭州,有“职业索赔人”在一年内发起的职业投诉举报竟多达4280起。
这一问题显然已经引起高层重视。今年5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对恶意举报非法牟利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
8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切实保护平台经济参与者合法权益,打击以“打假”为名的敲诈勒索行为。
地方政府也积极作为。深圳制定了《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从立法的角度约束和限制“职业索赔”的投诉举报行为;上海、浙江、江苏、湖北等地推出了对商家的监管容错、免罚政策;杭州则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明确了恶意举报引发的复议诉讼不纳入政府考核。
职业索赔牟利此路不通
多个判例彰显司法态度
在中央及各地政策的加持下,“职业索赔”大有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之势。司法领域所涌现出的不少案例显示,“职业索赔”的违法成本正在大幅提高,一批打着“维权”“打假”的旗号、实为敲诈勒索的“职业索赔人”已经受到法律严惩。
6月28日,上海市长宁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职业索赔人”王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