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限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4日,武汉市出台《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针对20种骗保行为,一经查实,即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予以奖励,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
“医保基金是所有参保人的互助共济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当前医保服务点多、面广,欺诈骗保现象仍有发生,且有很强的隐蔽性,基金监管环境也相当复杂。”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建议,打击欺诈骗保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广泛监督。
《实施细则》规定,举报人可实名举报,也可匿名举报。对于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或因举报避免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或举报人提供的主要事实、证据事先未被医疗保障部门掌握的给予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按照查实金额的3%奖励;其中,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内部人员或原内部人员的,提供可靠线索的,奖励比例提高至6%。每起案件奖励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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