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纪委监委日前指定宝鸡市纪委监委,对西安市长安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振军严重违纪遵法标题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振军身为党员指导群众,理想决定信念流失,党性原则与纲纪观点疏远,违犯组织法则,不如实呈报小我私家无关事务;违犯廉洁纪律,收受可以影响公平实行公务的购物卡,行使职务影响为他人低价购置房屋;违背工作法则,违规出让屯子集体土地、违规为“秦岭山川”“青华休假村”“世纪科教城(南山天井)”项目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对“紫薇山庄”“鹏豪大观园”等别墅项目违法创建标题失算失管;独霸职务上的便利,为别人谋取甜头,收受别人财物,涉嫌贿赂犯法,应予威武措置。
依据《中国共出产党功令惩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干系规定,经西安市纪委监委集会研究并报西安市委允许,选择赐与陈振军开除党籍、卷铺盖公职惩办;收缴其违纪所得;经宝鸡市监委聚会会议研究,将其涉嫌建功标题问题移送查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记者 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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