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695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纠正“混管混押”319人、发出涉未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97件……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总结推进会上获悉,一年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优势明显。
为整合有关未成年人检察职能,推动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2018年1月起,最高检在北京等13个省、区、市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试点期间,在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方面,检察机关共对2695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在押未成年人监管活动监督中,纠正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混管混押”319人,纠正违法71件,发出检察建议112件;开展入所帮教9155人次,出所教育4097人次;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中,纠正脱管漏管49人,督促354名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方面,针对监护侵害与监护缺失,支持起诉137件,判决采纳支持起诉意见121件,发出检察建议153件;开展心理疏导1767人次,为786人提供经济救助,为1954人提供法律援助,为243人协调就业就学等生活安置;针对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侵害众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问题,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97件;落实“为保护而监督,在监督中保护”理念,积极探索涉未成年人家事审判监督工作。
最高检第九检察厅负责人介绍,试点工作初步形成了有别于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的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特色,下一步将充分发挥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优势,加大办案力度和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办案质效,推动“试验田”向“示范田”转变,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记者 李春薇 李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