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如下:新浪财经讯3月10日,广东证监局披露对陈伯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2013年11月22日至2019年11月21日期间,陈伯林担任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天味业)监事。2019年5月17日,陈伯林名下证券账户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连续卖出海天味业股票,成交123,000股,成交金额11,784,677元,同时买入海天味业股票2000股,成交金额190,960元。
陈伯林作为海天味业时任监事,将持有的海天味业股票卖出后不足六个月买入,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本文文章转载自新浪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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