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信息如下:关于疫情防控,雄安新区三县发布最新通告!雄安发布雄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继续强化细化社会网格化管控的通告
自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打响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配合下,我县疫情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效果逐步显现。但伴随着各类行业、企业陆续复工复产,人员流动更加频繁,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复杂严峻,在病毒没有完全消灭,疫情没有完全解除之前,任何环节和任何人在防控上的疏忽大意,都有可能造成疫情大范围扩散蔓延,让大家前期所做的大量工作和付出的辛勤努力前功尽弃,危害你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疫情防控还容不得有丝毫松劲懈怠,要坚持“外严内优”,继续强化细化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坚决做到“五个100%”:
一是所有村、小区100%实行封闭式管理。
二是所有外省(市)返回雄县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100%纳入属地疫情防控网格化管控。
三是所有复工复产企业,100%履行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是严格落实卡口问询登记工作,做到全天候无死角,严防死守,来人100%查体温、查身份、查来历、查去向。
五是对出租屋房东和承租人100%排查到位、宣传到位、联系登记到位、管控落实到位。
认真执行“五个一律”:
一是村、小区、单位出入口处一律设立检查卡口,组织专门人员24小时轮班值守,做到体温检测全覆盖。非本小区、本楼栋、本村的车辆、人员一律不得入内。正常出门上下班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出,并做好体温检测。快递公司、外卖等一律送至指定区域集中存放管理,由住户自行领取。
二是所有隔离管控措施一律严格执行。凡是外省(市)返回雄县人员,要第一时间问询了解其最近15天的居住史、旅行史、接触史,并作好登记隔离,及时向属地乡镇(社区)或归属企业报备。有归属企业的,由企业负责安排隔离场所;无归属企业的由属地乡镇(城区)安排居家隔离,一律隔离14天。涉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人员必须进行定点集中隔离。
三是外省(市)返回雄县人员一律不得私自隐瞒个人和亲属与疫情有关的信息,要主动向自己居住地村、社区报告近14天活动踪迹,对于故意隐瞒自己来自重点地区、患有新冠肺炎、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等情况,造成疫情蔓延扩散的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四是对外省(市)返回雄县人员一律不得私自提供住宿场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外省(市)返回雄县人员提供住房、租房和擅自容留居住,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五是有下列行为的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拒不听从乡镇(社区)和包联单位、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对造谣、传谣者,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对有外省市居住史、近期旅游史、途经史、务工史、与有疫情的地区人员接触史,不主动报告或故意隐瞒,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对患有或明知疑似感染“新冠肺炎”人员,拒不执行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者,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我县将持续执行有奖举报制度,望广大居民群众继续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监督举报力度,协助工作人员做好政策宣传等工作,切实在全县范围内形成联防联控的良好氛围。
特此通告。
雄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5
容城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强化细化社会网格化疫情防控措施的
通 告
按照中央、省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新区党工委统一安排,我县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正是疫情防控工作最吃劲的关键阶段,特别是伴随着各类行业、企业陆续复工复产,人员流动更加频繁,任何疏忽大意都有可能造成疫情大范围扩散蔓延,危害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为巩固防控工作成果,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现就强化细化社会网格化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继续实行乡村、社区、机关单位等区域的出入证管理制度和体温检测措施,各出入口检测点要专人专岗、24小时轮班值守,做到体温检测全覆盖。快递包裹、外卖等一律由快递员送至指定区域集中存放管理,由住户自行领取。对拒不听从乡村、社区和包联单位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人员,或者造谣、传谣者,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二、严格落实扫码通行措施,出入各村、小区、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和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必须通过雄安智慧防控“一码通”平台扫码,并向出入口检测点工作人员展示通行信息后方可通行。
三、重点强化对流入人员的精准识别,严防疫情输入、传播。凡外地来容、返容人员,要第一时间将最近两周的居住史、旅行史、接触史向属地乡镇、社区或归属机关单位、企业报备。涉及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的来容、返容人员,必须进行定点集中隔离;其他省(市)来容、返容人员,出现发热症状或与新冠肺炎确诊、疑似患者直接、间接接触的,必须进行定点集中隔离。无发热症状且无重点人群接触史,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来容、返容的其他省(市)人员,有固定住所的,由属地乡村、社区安排居家隔离,无固定住所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安排隔离场所,一律隔离14天。
四、各复工复产企业、建筑工地要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返岗员工登记报备并建立员工健康台账。要实施分区居住、分区作业、分线路通勤、分散错峰就餐,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尽量减少人员聚集。要实行进出检制度,做好员工日常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对于需要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员工,用工单位要做好管理工作,主动配合防疫部门落实隔离措施。要做好办公场所、工区及公共区域、职工宿舍的通风消毒、环境清理等工作,为员工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要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时,应及时隔离并安排到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配合县疾控中心做好病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相关区域封闭消毒等工作。
五、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生活必需类场所及宾馆、酒店等生活服务类场所,在精准有序推动开业的同时,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进出检、限流等措施,商超物品尽量提前包装标价,推荐顾客自助购物、自助结算,缩短排队等候时间。
六、宾馆、酒店等经营单位要如实登记旅客信息,对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旅客进行排查,并及时报告县疾控中心,不得私自容留、隐瞒相关人员信息,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向外省(市)来容、返容人员出租房屋,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七、客运站、高铁站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按要求设立留验站,配备必要人员设备,严格落实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发现可疑人员应劝阻登乘并进行暂时隔离,并立即通知县疾控中心及时处置。公共交通运输企业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体温检测、登记、消毒等防控措施,控制乘车人员数量。广大乘客要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积极监督举报不符合防控规范的人员和行为。
八、外地来容、返容人员要自觉接受乡村、社区、所在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等防控措施,不得隐瞒个人和亲属与疫情有关的信息,主动向自己居住地村、社区报告近14天活动踪迹。对于故意隐瞒自己来自重点地区、患有新冠肺炎、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等情况,造成疫情蔓延扩散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九、广大群众要做好个人防护,注重个人和家庭卫生,戴口罩、勤洗手,定时通风。近期最大程度减少不必要的聚餐聚会聚集活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要佩戴口罩。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及时到容城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就医时要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全体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各企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的干部职工要带头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管好家人亲属,做好宣传引导,带动街坊邻居,不串门、不聚餐、不聚集。严禁举办宴席,婚事延期办,丧事从简办并报所在乡镇、社区和本单位备案。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严肃问责,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望广大居民群众继续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监督举报力度,共同做好政策宣传等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形成联防联控的良好氛围,齐心协力取得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特此通告。
县疾控中心电话:5616276
县长热线电话:5551234
容城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9日
安新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随着各类行业、企业陆续复工复产,输入性疫情风险不断加大,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效,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服务新区建设大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做好排查登记。各乡镇(社工办)要对各村(小区)所有住户和企业复工人员进行逐人摸排,特别是在出租屋、临街商户等居住的外来人口、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等群体,以及探亲访友人员,建档立卡、一户一表、动态管理,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二、实施封闭式管理。各村(小区)、复工复产企业,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并设立检查卡口,组织专门人员24小时双人双岗轮班值守,所有进入村(小区)人员一律测温、登记,使用新区智慧防控应用小程序,一律凭证出入(县城凭居民出入证,农村凭村委会开具的临时出入证,复工复产企业人员凭县防控办制发的人员通行证)。非居住本村(小区)的人员和车辆一般不得进入(持县防控办制发的通行证除外)。快递、外卖人员实行无接触配送。
三、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各用工单位及全体村(居)民要对有意来安新的湖北省及其他重点疫区人员,提前告知其不要来县;已到本县的一律劝返;确需来我县的必须集中隔离14天;湖北省以外的外省非重点疫区来县人员,必须居家隔离14天;省内来县人员,严格落实旅居史和身体健康状况报告、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等防控措施。复工复产企业一律不准接收湖北及过境湖北的复工人员。隔离观察没有问题的,由所属村(小区)出具临时出入证,由各乡镇(社工办)负责,明确专人一对一盯办,并建立详细台账。
四、严格报告报备程序。所有返县人员要提前主动向目的地乡镇(社工办)申请,主动提供手机漫游查询记录和流出地乡级以上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并按要求落实相应隔离措施,凡不主动如实报告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拒不执行隔离措施的,依法强制隔离。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相关线索经确认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公安局(举报电话:110)协同防疫处置组做好处置工作。对外租赁房屋的,出租人或者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要严格按照《河北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要求,自租赁合同签订三日内向公安机关报送租赁房屋及其所有居住人的信息,未按规定报送的,由公安机关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严格执行防控措施。非涉及村(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暂停开放,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按要求做好消毒工作,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登记。宗教活动场所暂停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落实戴口罩、测温、通风、消毒、设置隔离室、防控物资储备等各项防控措施,防止出现疫情扩散。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坚持每天对小区内交通主干道、电梯、楼道、活动广场及健身器材等重点部位,进行卫生清理和日常消毒。特别是要做到垃圾及时清运、垃圾箱及时消毒。广大群众无事不出门,亲友别聚会,严格禁止聚餐、打牌等各种形式的聚集活动,“红事”缓办,“白事”从简。
六、如实上报有关事项。村(居)民、返岗工人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企业报告,并及时到县发热门诊就医。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去过湖北的和来自湖北的及其密切接触者、发热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要第一时间向村(社区)、企业进行报告,并接受医学隔离观察。鼓励居民对身边发热不报告、不治疗的人员进行举报,举报电话:5330511(县疫情防控防疫处置组)。
七、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坚持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并重。各乡镇(社工办)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各村(社区),属地复工复产企业、商业门店、超市、公共场所、流动摊贩等进行防控管理。负责包联村(居)以及包联小区、楼院的党员、干部和部门人员要切实履行分包责任,严防死守,积极主动做好居民出行管控工作。各村、小区、楼院要发动党员、志愿者、楼院长、公益岗位等人员组成巡逻劝阻队伍。
八、强化应急处理工作。凡发现存在发热、呼吸道症状的可疑人员,或不服从管理的可疑人员,或发现不能处置的异常情况,及时向县疫情防控防疫处置组如实报告,由防疫处置组提出处理意见,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置。
九、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青团员要在人员摸排、出行管控等工作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朋友、邻里,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居民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会客、不聚集。社区和农村志愿者要积极参与到排查登记、值班值守、防控宣传等工作中。
十、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对拒不开门、不配合入户调查登记、不配合检测体温,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不报造成疫情传播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置。广大居民要互相监督,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对不服从管理、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阻强行出行、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纪检监察机关将严肃问责。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新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8日
主办:中共河北雄安新区工作委员会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运营:河北日报报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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