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信息如下:原标题:山西2批次醋被检出总酸不达标新京报讯(记者刘欢)2月3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显示,有6批次样品抽检不合格,其中2批次醋总酸(以乙酸计)不达标。
公告显示,标称为山西清泉醋业有限公司生产、山西美特好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分公司销售的“白清泉”清泉老陈醋(酿造食醋)(500mL/瓶,2019/7/30),检出总酸(以乙酸计)5.52g/100mL,标准值为≥6.00g/100mL。
另有1批次山西临猗亚特食品厂生产、山西临猗百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亚特”白醋检出总酸(以乙酸计)(500mL/瓶,2019/10/5),检出总酸(以乙酸计)4.53g/100mL,标准值为≥20.00g/100mL。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称,总酸作为食醋中的一项主要指标,是体现产品质量的重要标志,是控制产品从原料、工艺等方面是否规范的依据。《GB/T 18187-2000 酿造食醋》规定了酿造食醋中总酸的最小允许限量。
此外,还有1批次标称为砀山兴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兴正牌金针菇罐头(480g/瓶,2019/1/12),检出二氧化硫残留为0.16g/kg,标准值为≤0.1g/kg。
据了解,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会产生二氧化硫残留。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摄入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新京报记者 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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