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两女子趁城管执法时捡走流动摊贩散落玩具”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引起网友激烈讨论。有不少网友询问,两位围观女子的行为是否触犯法律?
2月11日,就此事,咨询了湖南万和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的意见,他表示,视频中“哄抢”市民理论上已涉嫌违法。
网传视频中,一位流动商贩手持气球、玩具等商品当街售卖,被两位城管执法暂收时,商品掉落在地上,此时,一名黑衣女子拉着一名小女孩跑了过来,小女孩说道“不要”,黑衣女子独自跑到商品掉落处,捡拾商品。此时另一位围观女子也带着孩子跑了过来,两人捡拾起商品笑着跑出视频拍摄范围。
有网友表示,该场景发生福建漳州芗城区古城门口。该视频引发了网友激烈讨论,不少网友质疑家长如此“言传身教”,“小女孩说了不要,孩子都比大人懂事”,更有不少网友质疑围观女子此举涉嫌违法。
官方:两女子已主动到古城警务室认错,并上交价值约20元的玩具
2月11日,“芗城融媒”发文称,漳州市芗城区西桥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2月10日,这两女子已主动到古城警务室认错并上交全部玩具(价值约20元)。
据悉,2月9日16时30分左右,漳州市芗城区城管执法队员在古城太古桥路段进行市容巡查,在对流动摊贩陈某某查处时,两名女子跑上前拿走该摊贩散落在地面的玩具。事发后,芗城区有关部门介入调查。
2月10日,当事人黄某华、黄某美看到网传相关视频后,主动到古城警务室检讨错误并上交她们拿走的所有玩具。据两人自述,当时她们正带孩子在附近玩耍,一时贪小便宜,跑上前拿走摊贩散落在地面的几个玩具。经批评教育,两人进一步认识到该行为明显不当,不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且身为长辈,也对孩子造成不良示范,对此,她们深感惭愧。在警务人员帮助下,两人与摊贩陈某某取得联系并向其诚挚道歉,陈某某也表示谅解。
律师:视频中哄抢市民理论上已涉嫌违法
视频中围观女子的哄抢行为是否涉嫌违法?2月11日,就此事,咨询了湖南万和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的意见。
李健律师表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因此视频中哄抢市民理论上已涉嫌违法。
李健律师指出,即使小贩玩具被依法罚没收缴,权属发生了改变,市民也无权直接进行抢夺。并且由此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更应该予以批评谴责。
此外,李健律师提醒市民朋友,如果哄抢商品数额较大,可能会涉嫌抢夺罪,因此切莫模仿视频中围观女子的哄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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